20060720

17-7-2006 有口難辯

Department head 終於就著多收了的63歐元回電郵給我們……看來已没有再追究的餘地……
雖然我認為聯絡人的確有失誤之處,但其他同學都漸漸不再理會這件事情。我想話!!!!﹕當初並不是我要求追討賠償的!!! 花了許多時間寫email,不但被人家話我rude,現在還只剩我一個人為那些事務而煩惱……該怎樣回覆才好﹖我真的感到有口難辯……

為什麼我總是當別人的手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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